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人民政协要重点抓好三项工作
第一,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我说过,在中国社会主义制度下,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找到全社会意愿和要求的最大公约数,是人民民主的真谛。协商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设计,同选举民主相互补充、相得益彰。人民政协在协商中促进广泛团结、推进多党合作、实践人民民主,既秉承历史传统,又反映时代特征,充分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的特点和优势。
能听意见、敢听意见特别是勇于接受批评、改进工作,是有信心、有力量的表现。发展社会主义协商民主,要把民主集中制的优势运用好,发扬“团结-批评-团结”的优良传统,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对各种意见和批评,只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就要让大家讲,哪怕刺耳、尖锐一些,我们也要采取闻过则喜的态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需要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党委会同政府、政协制定年度协商计划制度,完善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实施之中的落实机制,对明确规定需要政协协商的事项必须经协商后提交决策实施,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
第二,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毛泽东同志说过,所谓政治,就是把拥护我们的人搞得多多的,把反对我们的人搞得少少的。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取得成功靠的就是这个。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继续前进,就必须增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
要把大家团结起来,思想引领、凝聚共识就必不可少。人民政协要通过有效工作,努力成为坚持和加强党对各项工作领导的重要阵地、用党的创新理论团结教育引导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的重要平台、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要引导参加人民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深入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时事政策,学习中共党史、新中国史和统一战线历史、人民政协历史,树立正确的历史观和大局观。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要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一致性是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的一致,多样性是利益多元、思想多样的反映,要在尊重多样性中寻求一致性,不要搞成“清一色”。要及时了解统一战线内部思想动态,把在一些敏感点、风险点、关切点上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同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结合起来,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人民政协要广泛联系和动员各界群众,协助党和政府做好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鼓励和支持委员深入基层、深入界别群众,及时反映群众意见和建议,深入宣传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广泛汇聚团结奋斗的正能量。要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作用,对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作出机制性安排。要健全同党外知识分子、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联络机制。要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要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引导港澳委员支持特别行政区政府和行政长官依法施政,发展壮大爱国爱港爱澳力量。要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和“九二共识”,拓展同台湾岛内有关党派团体、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的交流交往,助推深化海峡两岸融合发展,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分裂活动。要广泛团结海外侨胞,吸收侨胞代表参加政协活动。要积极开展对外交往,为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正能量。
第三,强化委员责任担当。政协委员作为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由各方面郑重协商产生,代表各界群众参与国是、履行职责。这是荣誉,更是责任。广大政协委员要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情怀,把事业放在心上,把责任扛在肩上,认真履行委员职责。
政协委员来自方方面面,对一些问题的看法和认识不一定相同,但政治立场不能含糊、政治原则不能动摇。要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不断增进对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不断提高思想水平和认识能力,广泛学习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政协履职方式方法,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全面增强履职本领。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在界别群众中多做雪中送炭、扶贫济困的工作,多做春风化雨、解疑释惑的工作,多做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要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政协章程,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锤炼道德品行,严格廉洁自律,以模范行动展现新时代政协委员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