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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丰县政协机关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创建时间:2024-03-12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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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落实《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弘扬文明健身新风,营造和谐社会风尚,3月12日,清丰县政协机关开展《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暨“文明实践·我是行动者”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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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活动现场,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倡议书、口头劝导等方式,积极向广大市民宣传热爱祖国、文明驾驶、文明养犬、光盘行动等文明行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倡议大家从自身做起,共同参与到创建文明城市中来。倡议群众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

 

开展文明养犬、依法养犬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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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幼儿园小朋友互动开展热爱祖国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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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耐心解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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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风向标,条例实施反映了国家和社会对促进文明行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的高度重视。今后,多做一些类似的文明宣传活动,以市民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地开展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人参与其中,躬身践行《条例》。自觉把宣传、维护、践行《条例》作为分内职责,勇于监督不文明现象,敢于纠正不文明行为。以主人翁的姿态将文明行为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生活中去,切实增强履行文明行为的自觉性,做好文明的先行者和践行者。

 

 

 

来源:县政协文教卫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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